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公告
2018年第1号
根据党中央、国务院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,原玛曲县国家税务局、玛曲县地方税务局实行机构合并,成立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,承接原玛曲县国家税务局、玛曲县地方税务局全部业务,并于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从即日起,启用“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”印章,原“玛曲县国家税务局”“玛曲县地方税务局”印章停止使用。
二、原玛曲县国家税务局、玛曲县地方税务局的权利义务由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继承,尚未办结的事项由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办理。原玛曲县国家税务局、玛曲县地方税务局已经作出的行政决定、出具的执法文书、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。
四、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办公地点为玛曲县嘉曲路98号,联系电话为0941-6122399。同时在玛曲县曲隆街设立办公区,联系电话为0941-6121546 。
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
2018年7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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