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8年第3号
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关于发布《办税
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》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、省、州、县委、政府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决策部署,进一步推进办税便利化,优化税收营商环境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发布<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8号),及《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关于发布<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>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3号),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编制了《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清单》(以下简称《清单》),现予以发布,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:
一、办税事项“最多跑一次”,是指纳税人办理《清单》范围内事项,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,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。纳税人办税事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,或者未按规定提交资料和进行实名办税的,不适用“最多跑一次”。
二、对《清单》所列办税事项,县局各分局要依托电子税务局,在实名办税的基础上,可通过邮寄配送等方式,实现《清单》所列事项最多跑一次。
三、纳税人可通过官方网站(http:/www.gstax.gov.cn)查阅“最多跑一次”办税事项报送资料、办理条件、办理时限、办理方式及流程等办税指南相关内容。
四、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将根据政策变化适时调整《清单》范围,在国家税务总局甘南州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。
五、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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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玛曲县税务局
2018年7月2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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